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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方成立工作组,严打高空抛物!
发布时间:2019-08-22    来源:物业课堂     阅读次数:14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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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朝阳区太阳宫地区发生一起高空抛物致使车辆受损事件,警方工作查明,肇事者系一名儿童。


鉴于肇事者尚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,经批评教育已认知到此行为危害性,肇事者监护人也对教管不严表达歉意,并已与被砸车主达成赔偿协议,同时警方已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。


近期,全国各地接连发生高空抛物致人伤亡事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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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厉打击高空抛物行为


成立专班 加大查处力度

目前,北京虽然没有发生高空抛物致人伤亡情况,但也相继发生数起高空抛物事件对此,市公安局组织相关单位成立专班,针对高空抛物案事件加大调查处理力度。7月25日以来,先后查处5起高空抛物案件,刑事拘留2人,行政处罚1人,批评教育3人

四起高空抛物案件 引人警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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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25日,丰台区某小区内,一名7岁男童在家中阳台玩耍时,将家用工具抛至楼下。


7月26日,房山区某小区内,一名4岁男童因好奇将放置在阳台护栏间隙的砖块推至楼下。


上述两起案件皆因未成年人顽皮好奇所致,鉴于行为人均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,且未造成人员伤亡以及财产损失等后果,警方已依法责成其监护人严加看管。




7月26日,一群众报警称在朝阳区某小区内有人向楼下抛撒物品。警方迅速组织力量进行调查走访,查明系情侣周某(男,24岁)、李某(女,28岁)在位于12层的家中发生争吵后,因情绪激动向楼下抛撒酒瓶等物品。



目前,该2人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朝阳分局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。



7月29日,有群众报警称,在朝阳区某小区内有人从楼上抛掷杂物。经民警开展工作,发现系张某某(女,24岁)因下雨不愿下楼扔垃圾,便将餐盒、塑料杯等厨余垃圾从9楼窗户直接扔下,掉落在三层平台处。

人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,被朝阳分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。



高空抛物是违法犯罪行为,严重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安全,肇事者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
物业温馨提示:

① 一楼以上住户应及时清理阳台、窗台上的摆放物品及室外悬挂物;

② 定期检查窗户、空调室外机支架是否牢固,防止高空坠物事件的发生;

③ 出行遇刮风、下雨等恶劣天气时,尽量远离高层建筑物;

④ 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,要做好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管理,防止发生高空抛物行为,携手共建平安家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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